社会广角:外出旅游小心“挨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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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民陈女士一家四口人参加了省城一家旅行社的海南岛游。到三亚后,因几个人不愿购物,旅行社要求他们每人补交100元。这让陈女士一家人十分郁闷,因为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上是没有这一项的。
对此,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,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,或因另行付费的项目而被增收的费用,游客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予以返还。
据介绍,从近年来受理的冬季旅游投诉情况来看,旅游合同“变脸”主要表现在合同约定内容与实际不相符,如以各种理由降低食宿标准,减少景点、压缩行程;采取诱导等方式让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来获取利润。同时,在地接方面也是常常出现接送不及时的现象。
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,若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,游客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当地消费者保护部门投诉。